应提交的材料:
(1)、根据申请的证书类型(毕业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)填写相应的申请表(一式两份,见相关下载)。
(2)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,一式一份)。
(3)、2张2寸蓝底彩色证件照及照片电子版(电子版照片以邮件形式发送,照片和邮件主题备注名字+身份证号码,发送至:2007061@glut.edu.cn)。
委托办理:
申请补发证明书一般应由本人办理,确因客观原因无法亲自办理的,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。委托他人代办的,提交上述材料外,还需填写委托书(见相关下载),由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。
学籍科咨询电话:5891526(屏风)3696606(雁山)
学籍科办公地点:体育馆附楼502(屏风校区) 行知楼B303(雁山校区)
材料邮寄地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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